12月27日,由我办与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联合筹建的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驻沈阳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四川省政协陈放副主席、四川省司法厅刘朝宽副厅长,四川省投资促进局张树华副巡视员、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王晓林主任等领导出席授牌仪式并分别作了讲话,授牌仪式由我办黄仁明主任主持。北方地区各四川商会会长、我省各市州驻北方区域负责劳务工作的同志,共60多人参加了授牌仪式。
沈阳工作站的成立,标志着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在省外的第二个工作站的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办与省法律援助机构就北方地区(东三省及河北、天津、内蒙古、山西)川籍民工维权工作的协调配合有了平台、建立了机制。驻沈阳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具体工作委托有丰富经验的沈阳正益诚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实施。工作站的主要职责是,解答川籍务工人员的法律咨询、为川籍务工人员代写法律文书、组织开展对川籍务工人员的法律援助宣传工作、帮助川籍务工人员向务工地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对应当由户籍所在地法律援助机构受理的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及时有效地维护川籍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