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
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深化投资建设领域审批制度改革,精简整合审批流程,规范减少审批环节,强化项目、流程、事项全过程、全覆盖改革,清理规范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技术性审查、市政公用服务以及政府内部管理服务事项,规范土地供应、策划生成、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竣工验收等政府全过程审批管理,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全力打造全国一流投资环境。
明确产业准入标准。严格执行产业准入制度,按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和相关产业政策要求,严格限制或淘汰高耗能、高污染和低端产业。编制公开省、市、县三级核准项目目录,对许可准入类产业和项目,落实分级管理要求,做好项目核准管理。策划储备优质项目。加强“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统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建立“多规合一”业务协同机制。强化项目策划生成。
优化土地供给管理。规范土地转用征收及收储流程。规范土地转用征收报批时限,县级优化土地组卷报批程序,组卷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月;市级压缩审查时限,审查时间不超过10个工作日;省级实行网上并联审批,审查时间不超过9个工作日。实行建设用地全流程网上审批,用地申请、审查、缴费、批复全过程网上办理,严格落实“一次不跑”“不见面”审批。规范土地供应办理程序,加强城镇建设用地储备,完善土地储备前期开发。
有力保障重点产业项目,在各类开发区推行“标准地”模式,明确产业准入、能耗、环保、规划、投入产出等控制性标准,土地带“标准”出让。鼓励“标准化厂房”建设。
优化项目审批流程。简化设计方案审查。推动重点项目环评审批快捷办理,对省重点项目开设绿色通道,通过简化规划环评、提前介入、限时办结、不见面审批等审批服务,将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时限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报告表审批时限压缩至7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