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支持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新药研发和技术创新,同一独立法人单位每年可累计获得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奖励或补助资金。
政策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提出一揽子的资金奖励和补助方法,其中包括:支持创新药研发。支持中成药大品种增加适应症二次开发、循证医学研究,择优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级科技专项经费支持。
对进入Ⅱ期、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创新药(不同剂型合并计算),分别给予300万元、500万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奖励;对进入Ⅲ期临床试验研究的改良型新药,给予200万元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奖励。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每年最高累计奖励额度2000万元。支持创新药产业化。
对获得药品生产批件的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且在省内落地的产业化项目,分别择优给予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30%、20%,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和2000万元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支持化学仿制药、生物类似药上市。
对新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化学仿制药、生物类似药,前3家获得药品生产批件且在本省落地生产项目,择优给予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支持医疗器械产业化。
对获得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的医疗器械项目,给予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省级科技专项经费支持;对通过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择优给予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20%、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的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