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省“大智移云”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大数据产业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提出,到2020年,我省将建成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数据产业体系,服务器运营规模达到200万台,大数据相关业务收入力争达到750亿元。
技术创新升级行动。建设一批大数据产业创新平台,支持建设面向不同行业领域的大数据研发服务平台,突破一批大数据关键技术,建立一批行业应用大数据模型。大数据产业聚集发展行动。在雄安新区布局大数据创新资源,加快建设数字城市、智能新区。在张承廊合理布局大数据存储、数据分析挖掘、数据应用和消费。
支持智慧物流、金融、遥感等大数据应用向石家庄、廊坊、秦皇岛聚集。大数据基础设施提升行动。实施网络强省战略,推动全省城乡光纤网络建设,部署40G等超高速无源光纤网络系统,积极推动5G网络技术在雄安新区、张家口冬奥赛区试商用,力争打造成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大数据产业链提升行动。推动政府部门高效采集、有效整合政府数据和社会数据或委托第三方开展数据采集。
培育大数据优势企业,打造一批核心旗舰式企业,积极培育特色鲜明的大数据创新型中小微企业。大数据融合创新应用行动。推动大数据在工业领域深度应用,开展试点示范,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
深化大数据在医疗健康、交通等行业领域创新应用。推动民生领域大数据开放共享,提升民生服务水平。大数据安全保障提升行动。强化大数据安全支撑能力,支持企业加大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