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区域信息 > 黑龙江信息
返回

黑龙江省出台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18/09/26 浏览次数:81

日前,《黑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治理能力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发布。全省计划新建25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新增无害化处理能力9057吨/日。列入中央环保督察重点督办的县(市、区、林业局)要在2018年底全面完成13个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任务,2019年、2020年,每年各完成6个。全省计划改造扩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13个,确保生活垃圾和渗滤液得到有效处理。

计划2018年完成5个项目改造扩建任务,2019年完成3个,2020年完成全部任务。要加快开展全省280处存量垃圾堆放场治理工作。重点推进71处位于城镇居民区附近、交通干道两侧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洪泛区五大敏感区域的存量垃圾堆放场治理。制定《黑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考核办法》,并定期开展运行管理考核。到2020年底,已正式投入运行的县级以上生活垃圾填埋场达到Ⅱ级以上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厂达到A级以上标准。

到2018年底,各试点城市应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确分类方法,合理划定垃圾分类范围、品种、要求和收运方式,并形成若干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0年底,各试点城市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规、规章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