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完善社会服务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实施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的意见》。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该意见,将极大促进“三社联动”工作机制在全省的普及推广,带动“社区居家养老”和“社区创业就业”发展。
为进一步推广应用“三社联动”新机制,开展“三社联动”社区居家养老试点工作。试点服务对象主要是居住在社区、有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的失能、半失能老人,独居、空巢、失独老人,以及有学习、娱乐、健身需求的健康活力老人。试点工作分为三个阶段:一是召开试点工作现场部署会,解决“在哪联”、“如何联”、“怎么动”的问题;二是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聘请第三方对试点工作的运行模式、基本设施和经费使用效益、服务满意度等进行评估,分析试点工作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三是争取在今年11月召开全省社区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对建立完善“三社联动”工作机制、社区居家养老、社区创业就业等进行全面部署,制定出台我省社区居家养老相关政策法规,为推动“三社联动”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条件和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