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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出台《关于促进黑龙江省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日期:2016/03/02 浏览次数:74

黑龙江省近日出台《关于促进黑龙江省社会办医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通过进一步放宽准入、拓宽投融资渠道、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优化发展环境等举措,引导非公立医疗机构向规模化、多层次方向发展,构建多元化办医格局。 

在拓宽投融资渠道方面,一是加强财政资金扶持,在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二是建立对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办者的激励机制,可从收支结余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奖励开办者。三是丰富筹资渠道,支持社会力量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四是优化融资政策,允许社会办医疗机构利用有偿取得的用于非医疗用途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明晰的房产等固定资产申请抵押贷款。 

在促进资源流动和共享方面,通过公建民营或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建设区域性检验检查中心、影像诊断中心和病理诊断中心。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将医学影像、医学检验、病理等检查项目委托给其他医疗机构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公立和社会办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