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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发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发布日期:2016/01/18 浏览次数:75

黑龙江省近日发布《黑龙江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此次防治工作将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控制用水总量,强化用水监督管理,到2020年,黑龙江省用水总量控制在353.34亿立方米以内。提高用水效率,到2020年,黑龙江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15年分别降低17%和23%以上;抓好工业节水,加强城镇节水,限期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水嘴、便器水箱等生活用水器具。发展农业节水,到2020年,完成50处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 

同时,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包括狠抓工业污染防治,取缔“十小”企业,2016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炼焦、炼油、电镀、农药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加强重点行业源头控制,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推进污泥处理处置,到2020年,市级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项目全部建成,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水产养殖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