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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多举措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发布日期:2015/12/02 浏览次数:310

日前,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实施意见》近日出台,提出通过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返乡创业格局、加强基础设施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等举措,2017年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园区或返乡创业孵化基地;全省创建20个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实现全省农民工等人员5万人返乡创业,带动就业15万人。 

《意见》要求,在加快建立多层次多样化返乡创业格局方面,要促进产业转移升级带动返乡创业,鼓励已经成功创业的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充分挖掘和利用家乡资源和要素方面的比较优势,把适合的产业转移到家乡再创业、再发展;鼓励积累了一定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返乡农民工等人员,顺应输出地消费结构、产业结构升级的市场需求,把小门面、小作坊升级为特色店、连锁店、品牌店。鼓励本地资源嫁接外地市场带动返乡创业,对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民族特需用品和地方特色农产品等进行挖掘、升级、品牌化。引导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返乡创业,加强特色村镇建设,发展民族风情旅游业,带动民族地区创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返乡创业。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带动返乡创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