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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减少医疗纠纷管理规范出台

发布日期:2015/07/20 浏览次数:327

日前,黑龙江省卫计委出台减少医疗纠纷管理规范,内容包括:加强行业监管,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必须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必须落实诊疗规范和医疗核心制度,必须落实首诊负责制,必须落实投诉管理制度,必须落实重大医疗安全事件责任追究制度等项内容。 

卫计委还制定了包括医疗纠纷预防、投诉、责任追究以及加强医疗质量安全四项内容在内的管理机制。一是要完善投诉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设立专门投诉管理部门,统一承接患者的投诉,做到投诉必管、投诉必复,把医疗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建立排查机制。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本着逢疑必报的原则,实行网络直报。三是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对三级医师查房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术前讨论制度和查对制度等核心制度的检查。四是建立医疗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执业行为和医德医风的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