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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取消和下放136项行政权力事项

发布日期:2015/05/22 浏览次数:300

黑龙江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决定,取消和下放136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取消74项、下放62项。 

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要制定监管措施,避免出现监管真空。对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需要委托实施的,要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同时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凡下放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行政权力事项,原则上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享有同等权限。各地要对承接的行政权力事项,依法规范行使,切实加强管理,确保行政权力承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