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是新闻界一大公害,严重损害新闻队伍形象,侵蚀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日前,中宣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决定从2014年3月底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迅速部署,印发黑龙江省《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组织开展我省专项行动工作,严加整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行为,纯洁新闻队伍。
通知要求,省内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并逐一核查群众举报;各新闻单位及其主管主办单位要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处理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等行为,严格规范采编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省新闻出版局将结合监管情况与举报信息,重点关注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新闻媒体,对于新闻敲诈和假新闻问题已查实的媒体和从业人员,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