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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对工业园区开展环境督查

发布日期:2013/12/05 浏览次数:30

日前,省环保厅对工业园区规划环评审批和集中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等情况进行督查;对入区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督查。对企业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危险废物处置及转移情况、排污申报登记及排污费缴纳情况等进行督查;对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业园区及入区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定情况、应急防控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等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