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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多措并举消减"霾源"

发布日期:2013/11/11 浏览次数:294

黑龙江省将采取严控污染物排放、调整能源结构等措施逐步消减“霾源”。
   目前,黑龙江省的能源消费主要依靠煤炭,清洁能源使用比例不到15%。黑龙江省环保部门表示,将限制高硫、高灰、低热值的煤炭进入省内,减少高硫、高灰煤炭的开采与使用,还将建立配煤中心,推广使用洁净煤,并将加快发展风电与太阳能发电。
   此外,黑龙江省将加强机动车全程监管,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同时整治扬尘污染、烧烤餐饮污染等专项活动也正在展开。针对雾霾天气中备受指责的“秸秆焚烧”问题,黑龙江省环保部门表示,将在控制秸秆露天焚烧的同时,加强秸秆的综合利用,力争在2015年把秸秆综合利用率提高至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