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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出台服务民企"二十条"

发布日期:2017/03/02 浏览次数:81

日前,吉林省公安厅制定出台了《吉林省公安机关服务民营企业助力吉林全面振兴发展二十条》(以下简称“二十条”),内容涵盖了经侦、治安、户政、经文保、出入境、法制、网安、刑侦、交警、消防、边防等10余个部门警种。在深化行政管理、提升服务质量方面,“二十条”规定,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消防设计备案抽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时限由20个工作日缩减为10个工作日。授权汽车销售4S店办理小型机动车临时号牌发放业务。民企招聘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技能人才凭相关证件即可落户。为20人以上集中申办出入境证件的民企从业人员提供上门办证服务。对在重点涉外民企任职和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的外籍员工,按需签发1年至5年有效居留许可。在指导安全防范、维护企业稳定方面,“二十条”规定,在大型民企设立警务室挂牌服务,在中小型民企确定派出所民警主动上门服务。 在打击涉企犯罪、净化营商环境方面,“二十条”规定,对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的违法犯罪和涉黑涉恶犯罪,依法严厉打击。在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方面,“二十条”规定,对涉嫌犯罪的民企经营管理人员等,依法慎重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