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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31项举措促就业稳就业

发布日期:2016/08/25 浏览次数:81

为进一步促就业、稳就业,吉林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就业稳就业的若干政策措施》,从5个方面创新提出31项具体务实举措。   

提高经济发展对就业的拉动作用。加快民营经济发展拉动就业,对年度就业人数增长5%以上和吸纳就业人员中高校毕业生占50%以上的企业申报扩大产能和技术改造项目,通过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引导资金给予优先重点扶持。对年新增就业3%以上的省级特色工业园区,通过省级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给予优先支持。   

推进创新创业带动就业。今年全省投入1.2亿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创业基金补助、创业平台建设补贴、创业能力提升补助和初创企业补助。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原有规定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万元,并给予贴息。设立省级双创扶持基金池,扶持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和大中型企业等高层次人才团队创业。“十三五”期间每年至少培育20个省级创业孵化基地,力争每年新增就业岗位1万个以上。   

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各高校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专业预警机制,实行就业质量报告制度,把就业作为招生计划编制、专业调整的重要依据。今年安排25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托底帮扶,化解过剩产能职工安置。突出劳务输入基地、劳务经纪人、劳务品牌的带动和引领作用,促进农民通过转移就业增加收入。   

此外,吉林省还健全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国家级和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和产业聚集区,建立就业辅导员制度,每个街道(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所至少配备1名就业辅导员。实施“三年劳动者技能提升计划”,全省累计开展各类职业培训100万人次以上,在全省建设30个省级“首席技师工作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