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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将在客运行业党政机关推广新能源汽车

发布日期:2015/08/07 浏览次数:82

该省近日下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提出将在公交车、出租车、物流用车及党政机关和公共机构、企事业单位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在采取限行措施时,在条件允许范围内,可对新能源汽车通行给予便利。  

其中提出今明两年,省直机关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不低于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30%,并逐年扩大应用规模。企事业单位通过采取租赁和完善充电设施等措施,鼓励本单位职工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