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通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加强创业扶持引导等33条措施推进就业。主要内容包括:借鉴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众创空间,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综合服务平台和发展空间,对众创空间的房租、宽带网络、公共软件等给予适当补贴。落实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的税收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适用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政策。可利用原有经批准的各类园区,或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前提下,建设各类创业基地,打造一批创业示范基地。利用省级就业创业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创业园、创业市场、电商(微商)创业孵化基地给予补助。鼓励企业由传统的管控型组织转型为新型创业平台,让员工成为平台上的创业者,形成市场主导、风险投资参与、企业孵化的创业生态系统。此外,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有效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扩大直接融资比重,提升对中小微企业的服务水平。开展股权众筹融资试点,推动多渠道股权融资,积极探索和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发展新型金融机构和融资服务机构,促进大众创业。对股权投资企业按照对实体经济新增投资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