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包括:落实定向减税和普遍性降费政策和“定向降准”政策措施,释放金融机构可用资金;对有600户“四有一缺”企业,通过采取增加“助保金池”资金、扩大无费担保范围等方式,逐户解决企业融资困难。增加“助保金池”资金5000万元,力争年内“助保金池”实现市(州)级全覆盖;积极推动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集中要素资源,推动重点增量企业稳定增;推动纳入规模统计的379户企业释放产能;推动重点大企业稳定增长; 加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力度;加快建设“五大境外合作园区”,支持企业开展境外投资和境外资源回运;加大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项目投资,积极争取国家孵化器专项债券,并在省级专项中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给予优先支持。进一步扩大孵化器总量,完善孵化器功能,重点支持“创客孵化型”新型孵化器建设,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