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检察院召开了检察改革试点动员部署会,并公布了检察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和相关配套改革举措。 吉林省检察改革试点工作共有六项主要内容:1、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2、实行机构改革;3、完善司法责任制;4、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5、建立省级统一管理地方各级检察机关人财物的体制;6、实行充实贫困边远基层检察官队伍的过渡政策。内部机构实行“大部制”,即检察官员额制、办案责任制和内设机构制是这次改革一个重头戏。
针对检察机关职能行政化、碎片化问题,将三级检察院机关各处(科、室)按照相同或相近的职能,合并为职务犯罪检察部、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和刑事执行检察部,省检察院本级在上述基础上,将民事行政检察部分立,设立民事检察部和行政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