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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多项举措推动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发布日期:2015/03/02 浏览次数:325

一、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探索建立专业化涉农服务部门或专业支行。推进符合条件的农村信用社改制为农村商业银行。鼓励引导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


二、创新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扩大直补资金担保贷款和土地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探索开展畜牧物权抵押融资试点。支持金融机构发展银团贷款、融资租赁等业务,开展大型农业项目融资服务。


三、推动农村资本市场建设。支持涉农企业上市融资。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参与信贷资产证券化试点。鼓励支持农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套期保值交易。依托县级物权融资服务中心开展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研究设立农业发展基金,创新财政资金支农方式。


四、完善农业保险体系。逐步减少县级对主要粮食作物保险的保费补贴,扩大财政保险保费补贴险种覆盖面。开展互助农业保险试点,建立“政保银”联合融资机制。探索建立财政支持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