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政府提出,把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作为推进美丽吉林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加以统筹谋划和顶层设计,强化领导、加快实施。从2014年开始,利用七年时间,通过实施“六大工程”,全省农村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环卫队伍整齐、管理规范长效、环境清洁生态的目标。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分三个阶段实施:
2014年为全面启动,重点突破阶段。全面启动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农村环境清洁总体达标率达到40%以上,启动建设410个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村,打造精品样板。市(州)、长白山开发区、县(市、区)、乡(镇)都要树立典型,发挥典型的辐射带动作用。
2015-2016年为深入实施,全面推进阶段。全面深入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工程,农村环境总体达标率达到60%以上,主要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和环城镇周边的“三线一环”地带,农贸集市、人口聚居中心村、产业发展园区等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重点部位,农村环境清洁率达到100%,垃圾围村和脏乱差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农村基础设施等5项工程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村环境建设投入机制、共建机制、长效管护机制。
2017-2020年为提高完善,全面达标阶段。全面完成农村环境清洁、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畜分离、垃圾污水处理、公共服务配套、生态环境改善等六大工程建设任务,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全面达标,全省农村实现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配套、环卫队伍整齐、管理规范长效、环境清洁生态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