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围绕具有优势和潜力的产业链,完善研发、中试、转化、推广、应用等环节有效链接的“舟桥”机制,组建若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强化省校合作,组织实施产学研用协同创新,积极推进在长春市开展建立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试点。
二是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集中实施一批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力争在关键核心技术方面取得突破。落实国家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政策,促进重大技术、产品、装备等应用示范。
三是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促进科技资源市场化配置,在科技成果处置权、收益权、股权激励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确保创新主体的权益最大化。
四是借鉴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武汉东湖、深圳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国家在东北地区设立自主创新示范区时优先在吉林省布局。、
五是积极推动省内企业利用国家外汇储备资金并购国外科技型企业及研发机构,争取对我省装备制造、精细化工、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实施国外并购的企业给予支持。
六是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力度,围绕中试平台、应用技术研发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等,加大投入力度,增强创新能力,完善一批科技成果熟化、转化载体。
七是加快推进吉林大学综合极端条件实验装置建设,再建设一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
八是研究制定大型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开放研发和检验检测设备的实施办法,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提高创新平台的利用水平。
九是积极争取更多企业纳入国家创新企业百强试点,在全省组织开展创新企业百强试点工作。
十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推动中科院与我省加强省院合作,建设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支持长春光机所精密光电领域重大科技创新基地、长春应化所化工新材料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