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定制化”服务,是指以企业或社会组织为主体,以街道、社区养老设施为依托,以老年人信息采集、能力评估及服务设计为前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向居家老人提供“套餐式”服务的养老服务模式。对这一养老模式率先在长春试点,下一步,省民政厅将在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组织)、社区等各方工作协调配合机制上下工夫,并逐步完善设施建设及服务等相关标准体系,推动试点工作深入开展,真正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吉林模式”。
此外,社区居家养老事业在坚持福利属性的同时,还需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且按照产业化发展思路,实现养老服务的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同时,要引导社区、养老机构更加紧密地与医疗机构联系,为老年人提供专业、及时的医疗服务。通过家庭、社区、养老机构、医疗机构等载体的合作,建立医疗、养老相结合的服务模式,切实满足老年人对养老医疗服务的多元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