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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八项措施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

发布日期:2014/10/17 浏览次数:307

一是继续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研究制定国有林区改革方案,争取将吉林省重点国有林区逐步纳入停止商业性采伐范围。二是加快实施黑土区水土保持工程、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和坡耕地治理步伐。三是推进松辽平原等重点湿地保护,实施流域湿地生态补水工程。四是积极争取国家退耕还湿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五是推进湿地生态移民,并率先启动向海核心区生态移民试点工程。六是实施湿地修复与建设、乡镇环境综合治理、植树造林与生态恢复、小流域治理与水土保持等重点项目,有效改善湖泊生态环境质量。建立和完善查干湖、松花湖、龙湾湖等重点湖泊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七是加快西部生态建设。重点推进西部地区河湖连通工程。争取国家退牧还林和退耕还草试点。加快三北五期和新一轮退耕还林建设,推进西部防沙治沙规划实施。支持白城市开展吉林西部生态经济区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八是积极推进延边州、四平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力争将白城市、吉林市列入国家第二批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抓好吉林市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