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深化改革,着力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
一是探索建立扶贫开发全程精准工作机制。完善建档立卡。在我省现有工作基础上,按照国家新出台的办法,以县为单位完善规模控制、精准识别、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扶贫对象识别机制。
二是改进贫困县考核机制。根据国家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定贫困县具体考核评价办法。
三是改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各级政府要逐步增加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把资金分配与工作考核、资金使用绩效评价结果相结合,探索以奖代补等竞争性分配办法,增强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四是健全干部驻村帮扶机制。建立驻村帮扶工作队(组)制度。整合现有各方帮村力量,对列入省规划的贫困村,派驻帮扶工作队。
五是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建立扶贫信息共享机制。创建社会扶贫信息平台,将扶贫对象基本情况和贫困地区发展规划、招商项目等相关信息,纳入数据化管理,实行信息共享。完善政策落实机制。
六是完善金融服务机制。发挥政策性金融的导向作用。协调组织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与贫困地区特别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进行对接,促进政策性中长期优惠贷款向贫困地区倾斜,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和主导产业发展。
二、注重实效,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一)加快推进村屯道路畅通工作。结合村镇行政区划调整、特色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推进等工作,加快贫困地区农村村屯路网建设,加强损毁路维护、中小危桥改造和安全防护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公路服务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
(二)饮水安全工作。加大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力度,优先解决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
(三)农村电力保障工作。加大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因地制宜,采取大电网延伸以及光伏、风电光电互补、小水电等可再生能源分散供电方式,提高农村电网供电能力。
(四)危房改造工作。完善现有危房改造信息系统,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力度,拓宽改造资金筹集渠道,改进改造方式,达到改造标准,加强对农村危房改造的管理和监督检查。
(五)特色产业增收工作。持续培育和建构“112”产业扶贫格局。推动贫困地区产业发展规划实施,强化项目进村到户机制建设,提高贫困群众在产业发展中的参与度、受益度和组织化程度。
(六)乡村旅游扶贫工作。加大对贫困地区旅游发展的支持力度,在政策和资金安排上予以倾斜,打造精品景点、景区。
(七)教育扶贫工作。全面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认真贯彻国务院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扶贫工作的整体部署。
(八)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进一步健全贫困地区基层卫生计生服务体系,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加大重大疾病和地方病防控力度,巩固基本医疗覆盖面,提高基本医疗保障和医保管理水平,完善城乡救助和重特大疾病保障制度,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制度,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加强贫困地区计划生育工作,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扶持力度。
(九)文化建设工作。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文化共享、数字图书馆、电子阅览室等工程,提高服务效能。通过有线联网、无线覆盖、直播卫星、地面数字电视等多种方式,提高电视覆盖率。
(十)贫困村信息化工作。推进贫困地区行政村接通符合国家标准的互联网,努力消除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差距。
三、加强领导,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扶贫开发是“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重点民生工作。
(二)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建立完善扶贫开发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对本实施方案确定的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各地各责任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对所承担的任务要进一步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完成时限、完成标准、保障措施,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
(三)建立工作推进制度。一是建立扶贫开发工作定期调度制度。每季度调度一次各地各相关部门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二是建立工作报告制度。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年12月底以前,要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以书面形式报告工作。三是建立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顺利实施。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各种媒体宣传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自强不息、战胜贫困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总结推广扶贫开发实践中探索的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