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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社厅2014年医保补助标准将提高到320元

发布日期:2014/01/23 浏览次数:501

  2013年,吉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实现“九连增”,调整后月人均达到1543元。城镇居民医保补助标准由人均每年240元提高到280元,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制度初步建立,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工作从今年元旦开始正式启动。
    2014年,吉林省将按全国规定,上调企业职工的养老金标准,进一步提高居民的医保补助标准,从280元提高到320元。适时调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完善省内医保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办法,探索省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积极推进社会保障卡发放,新增持卡人数500万人,持卡总人数达到175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