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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三大支柱产业政策助力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3/11/13 浏览次数:36

   吉林省明确提出今后五年将打造世界级汽车产业基地、国内重要的大型石化产业基地、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农产品加工产业基地。
   汽车产业:试点城市推广新能源汽车  
   提出:吉林省要紧跟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抢占发展先机,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使吉林省新能源汽车保持国内先进水平。同时,积极做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实施工作。还将支持一汽集团加强自主品牌新能源汽车的研发。支持省内客车企业积极研发纯电动客车。设立省级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长春、吉林、辽源示范推广新能源汽车。对吉林省进入国家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的城市在示范推广期间购买省内生产的自主品牌混合动力公交客车和纯电动公交客车给予补贴。
   石化产业:着力支持油气田建设
   提出:对以吉林石化为上游的精深加工企业和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吉林石化公司要从原料上给予优先保证,并给予价格优惠。对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积极鼓励民营企业进行精深化工项目和石化配套项目建设,同等条件下,优先享受国家和省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积极支持和引入配套企业,努力发展石化配套产业。着力推动石化产业与汽车、冶金、医药、轻工等产业融合,加强石化产业与省内其他产业互动,形成石化产业与其他支柱、优势、特色产业之间的市场链接和协同发展,推动石化产业向后延伸,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农产品加工业:上市企业奖励百万元
   提出:在积极搭建融资平台方面,涉农金融机构和信用担保机构,每年要开展几次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项目对接活动,缓解企业融资难题。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各涉农金融机构要积极满足龙头企业合理的资金需求,稳步增加对龙头企业的投放规模。鼓励支持龙头企业上市融资,对进入辅导期的拟上市企业一次性给予费用补助和奖励50万元,实现上市后再给予费用补助和奖励50万元。同时,加强对基地建设原料收储政策扶持。对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为收储原料而发生的流动资金贷款予以贴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