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近日下发文件决定:自2013年起,在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开展深化扩权强县改革试点工作,两个试点县级市被赋予地级市的经济和社会管理权限。今后,试点市党委、政府将直接向省委、省政府报告工作,原地级市不再对其行使审批和管理职能,“省管县”体制改革在两个试点市正式实行。
据介绍,吉林省“省管县”体制改革伴随“扩权强县”改革的启动而正式开始,当时施行的省管市、市管县(市)财政体制改为省管市、同时管县(市)的财政体制(简称“省管县财政体制”),此举涉及到全省41个县(市)。在实施“省管县财政体制”的同时,通过“扩权强县”改革,三次集中放权,赋予县级政府地级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使吉林省县以下经济得到了有力的政策支持,发展潜力得到提升,增长速度明显加快。
此次在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开展“省管县”试点,将是吉林省推动县域体制机制创新的重大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