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十项规定”具体包括:一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购物卡、烟酒、土特产等物品送礼。二是严禁以购买办公用品、会议费、招待费、车辆维护运行费等名义报销节日礼品。三是严禁发放“福利”,不得以节日福利为名发放现金和有价证券;不准以各种名义滥发补贴、奖金、购物卡和实物。四是严禁乱摊派,不准向其他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五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相互宴请、相互走访。六是严禁用公款旅游、健身。七是严禁大操大办婚庆事宜,严禁本人或为其子女、亲属大操大办婚庆事宜。八是严禁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对节日期间举办的同学会、同乡会、集体聚餐要自觉抵制,更不能主动组织和发起类似活动。九是严禁参加赌博等不健康娱乐活动。十是严禁公车私用,节日期间,除正常公务外,公务车一律停止运行,不能以任何名义私自使用公车,更不能乘坐公车参加婚礼、庆典、旅游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