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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设立服务业企业转型升级奖

发布日期:2013/09/18 浏览次数:77

   长春市支持服务业企业做大做强。设立服务业企业转型升级奖。对长春市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进入中国服务业500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300万元专项补助;首次进入全国行业百强的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专项补助。另外,对年度缴纳地方级税收首次超过100万元、200万元、500万元的服务业企业(不含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认定后分别给予企业10万元、20万元和50万元一次性专项补助;每年评选10家服务业优秀领军企业和10家发展速度快、前景好的中小企业,按企业实际新增地方级税收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