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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出台推进特色城镇化示范城镇建设方案

发布日期:2013/09/12 浏览次数:80

吉林省日前出台了《深入推进吉林特色城镇化示范城镇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要采取六项措施,推进特色城镇化示范城镇建设。

一是围绕镇区、产业园区建设和现代农业发展,合理优化空间布局。注重大城市周边城镇要与大城市总体规划搞好有效衔接,特色资源城镇要注重与所在区域相关规划搞好对接,突出一镇一特色、一镇一风貌。

二是优先支持示范城镇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确保示范城镇用地指标需求。采取政府组织或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示范城镇的开发建设,以土地收益推动示范城镇建设。     

三是依据区位、资源、交通、产业基础等条件,吸引人才、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向示范城镇集聚,加快二、三产业发展,培育特色产业,形成产业优势。拓展产业园区发展空间,完善服务平台,扩大招商引资,不断壮大园区发展规模。

四是推动土地流转,扩大土地规模经营,提高规模化、机械化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建设种养殖基地,带动农户专业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创建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农业产业园区,积极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休闲观光农业。

五是推进示范城镇旧区改造,加快住房建设和改造步伐,推动城镇道路、给排水、供热、供电、宽带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园林绿化、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设施建设。加强城镇综合管理,保障城镇安全高效运行。

六是赋予示范城镇镇区省级开发区经济管理权限,探索高效的推进产城融合的管理体制。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建立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合理分配机制。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制度,鼓励利用集体存量建设用地拓展城镇发展空间,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