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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全国首创设置水库库长和水电站站长

发布日期:2019/08/02 浏览次数:82

日前,《辽宁省河长湖长制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辽宁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中设置了水库库长和水电站站长,这在全国属于首创。

此次通过的《条例》明确了河长湖长制的含义,其中水库库长和水电站站长的设置在全国属于首创。《条例》还规定辽宁省设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制体系,明确了河长制办公室、河道警长制办公室的职责。

为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河湖巡查保洁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河湖巡查员、保洁员,负责河湖的日常巡查和保洁;建设全省河长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河湖的监管、巡查、处置和考核;建立河湖保护联合执法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和工作通报制度。辽宁省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工矿企业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畜禽养殖治理、乡村垃圾治理。

《条例》还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机制,对河长制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对未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总河长应当及时约谈本级河长、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主要责任人、下级总河长;河长应当及时约谈本级有关部门主要责任人、下级河长。乡级以上河长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导致水质恶化、水环境和水生态遭受破坏的,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河湖巡查,或者对巡查发现的问题未按规定及时处理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