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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出台30项奖励措施扶持现代农业

发布日期:2018/05/03 浏览次数:143

近日,沈阳市正式公布《2018年沈阳市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若干政策》(以下简称《若干政策》),细化了30项具体奖励措施。在粮食生产核心区内,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土地托管,连片规模达到133.3公顷以上的,每公顷补助1200元。

支持土地流转,对当年在土地流转中心备案助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新增流转土地面积达到33.3公顷以上的村、333.3公顷以上的乡镇分别给予一次性以奖代补资金10万元。在特色作物生产核心区,对种植露地蔬菜及花生、红干椒、杂粮、西甜瓜等作物,单一品种连片达到3.3公顷以上,每公顷补助1800元。

在支持乡村休闲农业发展上,继续扶持10个市级休闲农业特色村,每个村给予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在支持果树生产示范园建设上,在沈阳市果树主产区择优建设标准化生产示范园,每个建设规模6.7公顷以上,采用统一施肥、统一打药标准,采用高纺锤形整理、生草栽培、节水灌溉、矮化栽培、水果字模应用技术,采用储藏技术,促进农民栽果致富,每个生产示范园补助资金5万元。

《若干政策》在稳定粮食生产、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上,围绕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细化了30项具体奖励措施,内容涉及土地流转、休闲农业、农产品加工、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业机械化、规模经营、标准化生产、标准化养殖、退耕还林等农业生产的方方面面,将有效带动和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