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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沈阳经济区五市签署共同行动计划及框架协议

发布日期:2018/01/04 浏览次数:146

沈阳市政府与鞍山市政府、抚顺市政府、本溪市政府、辽阳市政府共同签署《沈阳经济区一体化发展共同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共同行动计划》)及框架协议。《共同行动计划》围绕创新、金融、人才、物流、高品质公共服务、产业、旅游、基础设施、环境治理、对外开放、沈抚新区建设等,具体化、项目化地提出了11个方面、37项区域一体化发展任务,并从建立协同工作机制、科学编制规划、强化政策保障、加强舆论宣传等4个方面提出了工作措施。

按照《共同行动计划》安排,今后三年,沈阳经济区五市将重点推进合作事项(项目)155项。2018年拟推进合作事项(项目)107项,其中将重点推进28项合作事项(项目)。主要包括:共同建设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探索改革经验并推广复制沈阳创新模式,协同引进各类金融机构,共同推进完成企业挂牌和产权交易,共同建设完成人才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协同推进沈阳港开工建设,推进中欧班列国际物流通道建设,合作开展企业精益管理,联合培训名校长、骨干教师,共同建设沈阳经济区智慧生活云平台,开展汽车、机床等重点产品配套,合力打造旅游精品线路,开展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对接,共同建立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共同举办国际品牌展会和对外招商活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