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将从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放管服”改革、拓宽民间投资空间、降低企业成本、强化招商引资等五方面着手,集中优势、主动出击,扎实做好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工作。
辽宁省将继续开展营商环境专项整治,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制定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建立容错机制,解决好干部不敢为、不愿为和慢作为问题。同时加强诚信政府建设,坚决杜绝“新官不理旧账”问题。
辽宁将继续巩固和扩大“放管服”改革成果,提高基层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确保下放的权力接得住、用得好。
在拓宽民间投资空间方面,将完善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进一步明确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确保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
降低企业准入门槛,切实向民间资本开放民用机场、基础电信运营、油气勘探开发、配售电等领域。
在降低企业成本方面,辽宁省将落实好国家减费降税各项政策,不断扩大受惠企业范围。同时还将扩大电力直接交易的规模和范围,切实减轻企业的用电负担。
为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辽宁省还将强化招商引资工作,加强项目的储备。利用国家确定的辽宁与江苏、沈阳与北京、大连与上海的对口合作机制,赴对口合作地开展招商引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