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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优化营商环境 为企业出具还款承诺书

发布日期:2017/04/27 浏览次数:140

日前,辽宁省公布了《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这是东北地区首部规范营商环境建设的省级地方法规。 

沈阳远大企业集团要求有关市政府和部门按合同要求,支付已通过验收并投入使用的11项工程的工程款1.31亿元。涉及的工程项目有大连国际会议中心、辽宁省艺术中心、锦州体育馆、铁岭县政府办公楼等。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提出了一个办法,让政府为企业出具标有明确还款时限的承诺书。 

目前,沈阳远大企业集团11笔工程欠款均收到了当地政府标有明确日期的还款承诺书,其中部分款项将于今年5月底前到账。“希望这种为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的工作机制能够常态化。”贺先文说。 

目前,沈阳市和各区的不动产登记、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经办大厅等政务服务窗口双休日不休息并延长工作时间。 

今年是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年,辽宁省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对全省14个市及所辖县(市)、区和省(中)直各部门营商环境建设工作负责人400余人进行了培训,全省爱护营商环境、建设营商环境的氛围正在形成。据辽宁省工商联问卷调查显示,企业满意度比上一年提高了4.4个百分点,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取得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