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贯彻实施《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结合《条例》内容,我省将多措并举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加快共建统一、公开的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七天“双公示”工作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工作;扩大信用征信征集范围,提高信息征集数量和质量。扩大信用信息应用范围,以实时数据交换为目标,提高数据交换的时效性,加快实现纵横联通,扩大征集范围,提升信用信息征集质量。推动重点项目招投标领域信用报告制度;会同省有关部门试点推动在省行政服务大厅受理行政许可事项时“逢报必查”申请主体信用信息,对纳入黑名单的申请主体所提事项不予受理。目前,我省已出台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的实施方案,我省将建立跨地区、多部门的奖惩联动机制,把信用信息及时推送到省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各行业守信红榜和失信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的过程中,对诚信典型企业和连续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