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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44项措施力促外贸回稳向好

发布日期:2016/08/29 浏览次数:141

近日,辽宁出台《促进辽宁省外贸回稳向好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将于近日印发各地各部门执行。《意见》明确44项举措,重点从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减免规范部分涉企收费等方面,全面推动外贸回稳向好。 

在金融支持方面《意见》提出,一方面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作用,明确提出进一步扩大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调整对中小外贸企业信保融资支持范围;另一方面,鼓励银行机构大力支持外贸企业融资,通过发行短期债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多种服务,解决外贸企业融资难题。 

《意见》将重点支持以B2B方式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综合配套服务的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积极争取沈阳、营口、葫芦岛市列入下一批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了进一步降低外贸企业的负担,我省从财税、减费方面同样给出较大力度支持。对照相机、摄影机、内燃发动机等机电产品,按征多少退多少的原则退税,确保足额退税,同时对进出口环节海关查验没有问题的外贸企业,免除吊装、移位和仓储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