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特色乡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提出对有价值、有特色的乡镇(村)争取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和省级传统村落名录以及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名村名录。
其中,历史文化型特色乡镇建设,将开展对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修缮,盘活现有古迹历史,组织考古发掘,实施古遗址、古墓葬保护和展示。
民族特色型特色乡镇建设,将遴选出一批少数民族特色乡镇,按照保护改造民族特色民居、发展壮大民族特色产业、改善人居环境、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和民族团结创建“五位一体”的模式,进行重点保护和建设。
现代农业型特色乡镇建设,将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和相关产业,发展特色农业种植,增加乡村聚集能力,吸引游客消费,增加农民收入。
生态宜居型特色乡镇建设,将开展农村庭院规范化建设,推广庭院田园认养、田园采摘、农户客栈等。选择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及休闲养生相结合的庄园或田园建设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