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沈阳市促进当前经济稳定增长的若干意见措施》,内容涵括了经济运行、财税征收、项目管理、用地保障、产业发展、房地产去库存、营商环境、招商引资、督查考核等15个方面的措施。
《措施》指出,今年沈阳市将加快房地产去库存和稳定价格,力争实现商品房销售面积增长10%,库存去化周期控制在合理区间。对于符合规定的房地产项目,可按流程调整商业比例和户型结构。在市政府举办的房交会期间,对于购买参展楼盘的给予购房补贴。
工业用地方面,沈阳市将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制度。鼓励利用闲置划拨土地上的工业厂房、仓库等发展养老、流通、服务、旅游、文化创意等行业。对于新兴产业、医疗、养老、内贸流通、旅游、文化、体育、教育、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用地及金廊、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房、公共停车场和地下空间开发等项目用地,采取差异化定价机制。
此外,沈阳市还将加大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全年计划新增金融机构及金融服务机构12家,支持企业借助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和挂牌融资,并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