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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三年二十七亿元支持小微企业

发布日期:2016/02/01 浏览次数:32

近日,沈阳市下发了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从支持创业基地建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拓宽融资渠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业带动就业、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和其他等8个方面,制定75项支持政策。

新政策主要呈现3个特点: 一是统筹各级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基地内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可获补贴,对重点产业集群内新建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给予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投资补助;对为小微企业免费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路演、创业沙龙、讲座、培训等创业活动和服务的创业基地,按实际支出的活动经费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聚焦小微企业,破解融资难题。市政府加大投资力度,2015年设立沈阳振兴发展基金;同时,加大对各类天使基金和科技风险基金出资投入,扶持初创期和中早期小微企业发展。 

三是推进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放宽小微企业名称、住所、出资、经营范围登记条件,深化“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简化个体工商户登记手续,支持小微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和电子商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