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连市发展改革委、国税局、地税局、市文明委、市法院、公安局、财政局、人民银行、银监局等20个部门联合印发《转发辽宁省发展改革委等24部门落实<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以下简称《合作备忘录》),标志着大连对税务机关公布的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的机制正式启动。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实施“黑名单”制度后,凡是符合我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标准的案件,全部纳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其税收违法信息将在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和我市公开媒体予以实名公布。
这些联合惩戒措施主要包括:阻止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布、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强化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禁止适用海关认证企业管理、限制证券市场部分经营行为、限制保险市场部分经营行为、禁止受让收费公路权益、限制政府性资金支持、限制企业债券发行、限制农产品进口配额申请、通过主要新闻网站向社会公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