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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全面升级增值税发票系统

发布日期:2015/04/27 浏览次数:30

目前,辽宁省国税局发布信息,辽宁省正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升级版。 

此次升级将涉及辽宁省60万户纳税人。1月1日起,辽宁省已经开始将新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和新办小规模纳税人纳入到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管理;4月1日至10月31日,将完成辽宁省全部增值税纳税人的推行工作,覆盖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和所有增值税发票。 

从发票票面来看,升级版的增值税发票与原来的增值税发票并没有什么不同,“玄机”在后台。升级版的增值税发票需要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在通过税务数字证书安全认证后,上网开具加密的发票数据。这张发票一经开具,发票的所有数字及文字信息将即时通过互联网实时上传到税务机关,生成增值税发票电子底账,这将作为纳税申报、发票数据查验以及税源管理、数据分析利用的依据。而购买者的相关系统也将同时收到这张发票的相关信息。 

通过升级版,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这三种普通发票可以继续使用。同时,增值税起征点以下的存量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暂时继续使用现有方式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