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辽宁省政府公布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今后,辽宁省将以促进海运业健康发展、建设海运强省为目标,重点发展航运服务业、港口码头业、水路交通物流业,到2020年,基本建成安全、便捷、高效、绿色、具有东北亚竞争力的现代海运体系。
根据实施意见,辽宁省将加大金融机构对航运业支持力度,结合国际性航运特点开展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鼓励发展船舶融资租赁,鼓励航运企业参与组建船舶融资租赁公司,支持保险机构开展航运保险业务。
辽宁省将继续加快港航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大型港口公共基础设施、专业化码头泊位和陆岛交通码头等项目建设。对于已纳入或原则符合《辽宁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以及各港口总体规划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