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提到,将政府债务收支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各级政府要统筹各类资金,优先保障在建项目续建和收尾,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
《意见》提出,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业举借,企业债务不得推给政府偿还,切实做到风险自担。要加强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将政府债务收支分门别类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出现偿债困难时,通过动用偿债准备资金、压缩公用经费、处置存量资产等渠道筹措资金及时偿还。
《意见》还提出,要确保在建项目后续融资。各级政府要统筹各类资金,优先保障在建项目续建和收尾,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造成闲置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