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辽宁省物价局消息,为进一步落实我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农村五保供养人员价费优惠政策,减轻弱势群体负担,省物价局决定从现在开始,在全省全面开展弱势群体价费优惠政策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时间从4月开始至7月底结束,检查时限为相关执收部门和单位自2013年1月1日以来的价费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此次检查的重点主要包括:省及各市县面向医疗、有线电视、教育、公共交通、殡葬、供暖、自来水、电力、燃气等行业出台的社会困难群体价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同时,按照管辖权限由省物价局负责省管23家医疗机构的检查,各市负责对本辖区内除省管医院以外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的检查。省物价局将结合网格化监管工作对各地工作进行督导,并进行不定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