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政府出台《关于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住房需求的通知》。这9项具体政策措施是:
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积极引导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拆迁安置用房。各地区要尽量减少集中新建安置用房,鼓励和引导拆迁居民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加大住房公积金对居民购房的支持力度。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贷款额度最高上调至80万元,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容积率1.0以上、单套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单套总价200万元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实行奖励政策。居民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缴纳契税超过1%的部分,各地区可结合实际制定阶段性激励政策;实行居民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房“认贷不认房”政策,即居民及其家庭首次申请贷款或贷款已还清、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均视为首套房贷款申请;活跃二手房交易市场。全面推行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服务;继续办好房交会;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