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区域信息 > 辽宁省信息
返回

辽宁4.8万"小微"预计今年减免2.5亿元

发布日期:2015/03/27 浏览次数:40

近日,从辽宁省国税局获悉,今年年初,国务院继续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范围,应纳税所得额条件由10万元提高至20万元。

据此测算,今年辽宁省将新增3500户企业享受减半征收,多减免税款5000多万元。从总量来看,预计2015年我省国税系统小型微利企业达到4.8万户,减免所得额达到2.5亿元。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实施在惠及民生、促进就业等方面起到了显著作用。据统计,至2014年底我省缴纳企业所得税并处于开业状态的企业共计17.7万户,同比增加2.9万户,增长20%。经过调查测算,2014年度,辽宁省实际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政策的纳税人共安置79.2万人就业,据此估算我省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安置就业人员可达26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