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财政厅公布的信息显示,今年,辽宁省本级“三公”经费预算为4.81亿元,比去年减少0.54亿元,下降10.2%。 近年来,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规范政府行为,我省出台了不少举措。新近出台的《省政府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各级政府部门的“三公”经费预决算要全面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要随部门预决算一并公开,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分项公开,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公开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还要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辽宁省将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严禁超预算和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格执行年初批复的预算,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方向、调整支出用途,不得随意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辽宁省还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对突破因公出国或出境经费控制数的团组原则上不予安排经费。